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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情感虐待?潜在情感的虐待表现

  情感虐待可以有许多不同的形式,从自恋到操纵,从言语虐待到身体虐待不管你对别人施加了什么样的虐待,有很多方法可以开始采取措施减少虐待。承认你的虐待,开始补偿那些被你虐待过的人,这有助于你解决过去的虐待,防止未来潜在的虐待,如何停止对他人的情感虐待?   1.承认自己有情感虐待,认识到问题,承认自己在情感上虐待他人,是改变行为的第一步。花些时间试着看看你的虐待行为对他人的影响,这将有助于你认识到你的虐待程度。   如果你不确定自己的行为是否属于精神虐待,那就看看是否可以认定精神虐待。例子包括暴力和攻击性的语言,如骂人、喊叫和羞辱;控制行动,如恐吓、威胁或监控和扣留资金;或者肢体虐待,比如不给吃不给喝,或者打,推,如果您的虐待涉及对家庭成员或配偶的身体暴力,请立即联系全国反家庭暴力联盟。   请记住,很多虐待别人的人,自己也被虐待过。你可以考虑和治疗师谈谈你的经历,帮助你忘记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停止用同样的方式对待别人。通常,当你的人际关系甚至职业生活因为你对待别人的方式而开始破裂时,你会注意到你在虐待别人。   2.识别滥用的来源识别虐待的来源将帮助你理解导致虐待的压力来自哪里。你生气或情绪虐待的对象可能不是问题所在,而只是受害者。如果你觉得生活中的问题超出了你的控制范围,你可能会攻击一个简单方便的目标,甚至是一个与你真正的问题无关的目标。   比如,当别人给你反馈时,可能真的会让你很不爽,因为在内心深处,你害怕自己一文不值,尽管你知道这不是真的。   花点时间想想生活中还有哪些因素给你带来压力,比如工作,与爱人或配偶的矛盾,或者经济问题。   问自己一些问题,比如“我是不是工作压力太大了”、“我是不是有什么未解决的矛盾困扰着我”,或者“我的过去有没有哪一刻影响了我现在的行为?”   3.切断你生活中的虐源。一旦你确定了虐待的来源或原因,你就可以开始采取措施将其从你的生活中消除。虽然移除这个源头可能感觉像是一种解脱,但为了完全停止在情绪上虐待他人,仍然有许多其他行为和影响需要解决。   如果你的工作压力太大,和朋友或家人谈谈辞职的事。如果你正在债务中挣扎或者入不敷出,向理财规划师寻求理财建议。如果你怀疑你的虐待源于未解决的冲突或过去的创伤,向治疗师或咨询师寻求帮助。

被第三者挑衅该怎么反击?

被第三者挑衅你该怎么反击?第三者主动挑起战争,你该如何保卫这场婚姻?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举着爱的旗帜伤害别人,比如说做第三者这种类型的人认为自己做第三者已经不是什么坏事,积极地在书房前挑衅。面对这种情况,如果不知道怎样反击,怎样聪明对待,对方自己就能得到希望。    一、冷静对待第三者和丈夫的关系   如果第三者积极挑衅你,最聪明的做法就是冷静地等待,不要直接向丈夫求证,也不要对他们使用暴力。使用暴力,不仅使丈夫的外遇行为合理化,还使第三者得到丈夫的怜悯,直接使对方在这种关系中占优势。  冷静下来后,需要分析婚姻问题,行动修正。如果你们之间的感情充分的话,第三者不会有破坏你们关系的机会的。对方之所以选择外遇,只是因为你们的婚姻成了问题,你还不知道,要找回丈夫,就必须知道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  二、打败第三者的最好办法就是变得比她好   在知道结婚有问题的原因之后,有必要分析丈夫是被第三者的哪个吸引。只有这样,才能知道如何改变自己,从第三者中找回丈夫的心。   怎样才能比第三者更好呢? “对于不同的第三者类型,自己采取相应的措施。面向强烈的爱玩型第三者,女性面向变聪明的事业型第三者,女性面向必须提高自己能力的美丽第三者,女性面向必须改变形态的温柔第三者,女性应该学会制造诱惑。    三、改变现在的交往方式,增强个人魅力   家庭主妇说毕竟她的核心是家庭,那是因为许多主妇在经济上依赖于丈夫,她们害怕丈夫的离开,在多年的家庭生活中她们丧失了面对社会的勇气。   发现丈夫有外遇该怎么处理?婚姻被第三者插足怎么办?为了恢复丈夫的心态,必须改变你们现在的交往方式,从依赖家庭逐渐依赖自己,充实自己的生活,扩大朋友圈子。   如果对方出轨后,反而得到了更好的结果,他会怀疑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反而会得出比第三者更好的结论。   第三者的存在会给你的家庭带来一定的冲击,但如果你知道如何处理这种情况,比第三者的胜利更大。 

工资越高 危险系数也很高

  “前几年我们行业里有个绉在跟踪时被发现了,后来被打死了。” 说起这行碰到的危险,戴朋俊一下子凝重起来。“有的委托可能会和黑社会接触,也可能会受到身体上的暴力。”但是,越危险的活,往往得到的回报会越高。戴朋俊表示,一般情况下,他收取的劳务费用为五到十万不等。这包含了2人以上的工作团队15天的日夜跟踪。但若碰到危险系数较高的委托,他们的收费最高可以涨 到50万。   “之前在贵州接了一单活。是一位小姐发来的委托,委托我们去跟踪她的父亲,寻找他找小三的证据。但谁知,在过程中被目标发现了,目标当时愤怒异常,直接拿刀指 着我。”回忆起这故事,戴朋俊似乎一下子来了精神:“他警觉性很高,无论我怎么辩解,都不听,要我拿出我的身份证明。我灵机一动,说身份证在宾馆里,于是 对方派了一辆车,押我去宾馆取证件,好在半路上我找到机会下车逃走了。”   这样危险的状况,戴朋俊遇到过不止一次,但好在每一次都化险为夷。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戴朋俊自己都不知道,下一次的时候,自己是否还能如此的幸运。

处境尴尬的中国私人侦探

  一则题为《中国第一女侦探:专捉贪官二奶》的新闻信息成了百信饭后茶余的话题,也让他们对“侦探”这一行业产生了兴趣。   说到私人侦探,很多人都会想到柯南道尔笔下的神探福尔摩斯,其睿智、干练、才华横溢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各种改编的影视作品也层出不穷。而报道中被称为“中国第一女侦探”的张玉芬却颠覆了人们对私人侦探的印象:她已经57岁,所用调查手段技术含量“很低”,工具只是“两部旧手机和笔记本”,这种颠覆也激起了人们对于私人侦探这个“神秘”群体的好奇。   一、法律不认可,市场有需求,中国私人侦探处境尴尬   1、中国私人侦探很“神秘”,是因为其不被我国法律所认可   中国的私人侦探之所以显得“神秘”,其实和职业形象没有太大关系,而是因为他们不为我国法律所认可。1992 年,我国第一家“私人侦探”机构成立,其主要业务为民事案件调查取证、企业与公民安全咨询等。但1993年,公安部就出台了《关于禁止“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民事调查所”、“安全事务调查所”等。明令禁止的业务包括:受理民事、经济纠纷,追讨债务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咨询、涉及个人隐私的调查等等。刚刚兴起的私人侦探业务也随之潜入水下。   直到我国加入WTO,根据世界商标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国家工商总局于2002年10月将“侦探公司”列入新的《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区分表》中,允许注册“侦探公司”商标。但可以注册,不意味着允许公司经营,很多私人侦探公司便以“咨询公司”“调查公司”的形式存在。   2、但市场对于私人侦探有需求,私人侦探业依然存在   有研究者把国人对私人侦探的需求归为四大类:一是婚姻问题调查,由于婚外情等现象的增加,婚姻关系中的一方有获取另一方“不忠”证据的需求;二是在债务纠纷中,债权人有知道债务人下落,让债务人及时偿还债务的需求;三是在商业活动中,有对参与者商业信誉、谈判底线、支付能力的了解需求;四是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希望获取更多证据用以抗辩或控告。   对普通人来说,这四类需求很难“自给自足”,因此催生了对私人侦探的需求。关于中国私人侦探类公司的规模,目前缺乏确切的权威数字。但相关论文和报道经常引用的一个说法是,在2008年的时候,国内各种性质大小民间调查公司约有2500到3000家,专业调查员20万人以上,加上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从业人员将近30万。由此可以管窥全社会对私人侦探行业有多么大的需求。   二、私人侦探是否应该合法化,争议很大   那私人侦探既然有这么广阔的市场需求,为何在法律上始终处于灰色地带呢?   1、反对的理由:侦查权属于国家,私人侦探易侵犯隐私权   反对私人侦探合法化者认为,在中国,法律明确规定侦查权是一种国家权力,民间机构不享有侦查权,也就不具有侦查主体的资格,其民间组织自然是非法的,应该对私人侦探业强行取缔。同时私人侦探大都是采用对被调查人进行跟踪、盯梢、偷拍,偷录之类的行为,这类以侵犯他人的隐私权获得的证据也不能作为认定案情的依据。   这种说法不是没有道理。目前所谓的私人侦探行业,承接的业务种类较为单一,除了追讨债务外,很大部分就是婚姻调查,不少调查机构确实涉嫌侵权。   2、支持的理由:调查权不同于侦查权,了解隐私和侵犯隐私是两回事   私人侦探合法化的支持者则认为,私人侦探确实没有法律意义上的侦查权,但不代表他们就不可以进行“调查”。针对私人侦探侵犯隐私的指责,支持者认为,侵犯隐私与了解隐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私人侦探即使发现了被调查者不为人知的事情,也只是“了解隐私”,如果把调查结果扩散出去给对方造成了伤害,这才是“侵犯隐私”。   如果私人侦探可以合法化,必然要对私人侦探的义务和责任进行详细的规定。因此,私人侦探只要把握好调查工作中的尺度,遵守法律规定,公民的隐私权并不会受到侵害。而私人侦探在不违反法律规定情况下获得的证据,也可以作为认定案情的依据。   三、从实用主义出发,私人侦探在许多国家已经大显身手   私人侦探在国内的合法性有争议,那么国外的私人侦探又是怎样的呢?相比于国内私人侦探业的“犹抱琵琶半遮面”,很多国家的私人侦探业发展的却是红红火火,不仅发达国家有,很多发展中国家如马来西亚、赞比亚和津巴布韦等也有为数众多的私人侦探机构。   法国是私人侦探的发源地,为了规范私人侦探业,法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制度。现在的法国私人侦探业已经形成了完善的行业标准,在民事领域,其业务得到了迅猛发展。德国的私人侦探业准入门槛很低,只要满足居住期限、申请理由以及最低注册资本等要求,私人侦探机构就可以成立。从业人员也只需拥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并经过两年的考核期即可,对私人侦探的管理也主要由行业协会承担。宽松的管理环境和灵活的组织方式促进了德国私人侦探行业的繁荣,德国的私人侦探业从业人员比德国警察还多出5万人,所创造的营业额也远超很多行业。   四、以商业逻辑解决社会问题是私人侦探的优势   在法治社会,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毫无疑问是民众解决纠纷的首选,但是这也存在着一些无法避免的缺点:程序相对比较复杂、成本过高,且不一定能达到效果。私人侦探如果能够提供更多有力的证据和事实,不仅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服务,保护公民合法利益,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公检法机关的压力。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西方国家有着完备的法律制度,私人侦探业也无法被完全替代,甚至有时政府也要借助于这一行业。从市场竞争的角度来说,私人侦探的兴起也可能会激励政府给民众提供更好的服务。有学者认为,如果私人侦探能够获得良性的社会评价,这还意味着作为社会成员的我们,也是重要的社会管理力量。这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   结语   对待一个有市场需求的产业,简单的禁止不是办法,借鉴别国经验,让其正常发展,无疑是更合理的选择。

揭秘“私人侦探”从业内幕

“吱”的一声,门开了,一个年轻女子从家里走出来。一袭白裙、长发飘飘的她,一步、两步沿着台阶向楼下走去。她没有想到,此时,自己的每一个细小动作, 都被反映在一个微型监视器的屏幕上。当她走出楼外,一辆神秘的带有黑色防护膜的捷达轿车,悄悄地时远时近地,跟踪在她的后面。一路上,她行走的路线,接触 的人物,甚至每一个微笑,每一个眼神,都无一例外被人监视着,并用摄像机真真切切地录了下来……      这不是侦探电影,也不是在拍戏,而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镜头。跟踪那个女子的不是办案取证的公安人员,而是北京的一名“私人侦探”。     说起“私人侦探”这个词,实际许多中国老百姓并不陌生,但他们熟知的“私人侦探”都是文学作品里的形象,比如说福尔摩斯、大侦探波罗等等,这些“私人侦探”的名字如雷贯耳,每一个都带有神话色彩而且充满了神秘感。     可又有谁想到,在人们对这个行当还充满好奇的时候,中国出现了这样一个特殊而尴尬的群体,为了窃取别人的隐私卖钱,他们游历在中国法律的边缘,日夜活 跃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每个角落!也许,一些人一不小心就会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成为他们跟踪、偷拍、窃听和调查的对象……      虽不合法却很有市场       “调查出事情的结果,解除您心中的疑惑。承接:婚姻调查、商务调查、安全防卫、行踪调查、清欠调查、寻人找物、信息查寻。承诺:快捷、准确、保密。我 公司与本市多家著名律师事务所建立了紧密关系,将为您提供周到的一条龙服务。24小时服务热线:6513××××。” 在北京一家都市报纸分栏广告版一个不显眼的角落里,记者看到一家“调查公司”登出了一则这样的广告。      日前,记者以一名需要提供私人侦探取证服务的顾客身份按这家报上广告拨通了北京的一家调查公司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位小姐。记者告诉她,自己一位做老板的朋友怀疑在上海打理分公司生意的妻子有婚外性行为,需要找人进行取证。       “先生觉得我们能接受您这样的委托吗?”这位小姐以试探的口吻对记者说。记者反问道:“那你们不是调查公司吗?” 这位小姐还是很防备,她试探地说:“要不您找上海那边的调查公司,还可以省掉一部分经费?”记者说:“如果你们办不了,那我只好另外找人了。”      听记者说要重新找人,这位小姐马上转变态度,她告诉记者:“调查这类事情是我们最拿手的业务,如不放心可以来公司面谈,但除了正常收费外还得付两个人往返上海的差旅费。”记者说:“您就出个总价吧。” 这位小姐犹豫了一下:“不少于8000元”。      随后不久,在住宅电梯口,记者又发现了一张小广告。上面写着:“高技调查,为您排忧。如果您有烦恼,我们理解并知道该怎样帮助您,而且绝对替您保密。”这张广告上没有联系地址,只写着一个手机号码。     出于职业的习惯,记者按照广告上的号码第一次拨通了该手机。接听电话的是一个女士,该女士听明了记者的用意后,叫记者大约中午时分再与她联系,然后就匆匆挂机了。     过了一天后,记者第二次拨通该手机,可这一次却始终无人接听。又过了几天,记者再次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拨打手机,终于有人接听了。记者以需要“私人侦 探”提供取证服务的名义,与这位不愿露面的“私家侦探”联系人在电话上聊起来。当记者提出要到她的办公地点面谈时,该女士很果断地拒绝了,并且告知,业务 一般不到调查公司谈,如果确实需要帮助,调查公司会指派专人联系。      记者通过暗访发现,除一些不露面的地下“调查公司”外,北京不少法律服务机构均有变相的 “私人侦探”业务。在今天的西方国家,“私人侦探”已成为一种如律师或医生的普通职业,他们利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特殊技能来向社会提供各种形式的服务。许 多中国老百姓从国外侦探片中都能看到,那些“私家侦探”总是戴着墨镜、竖起衣领,揣着摄像机、照相机,跟踪盯梢……那么,“私人侦探”这个群体在北京又是 怎样的一种生存状态呢?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的经济体制正逐渐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同时,现有社会结构中无数事物也在悄悄地发生着变化,一些新事物随之应 运而生。当1992年,闻名上海的“探长”端木宏峪先生在上海成立了中国第一家私人调查机构──“上海社会安全咨询调查事务所”,立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 泛关注,该所招募的第一批调查员多数为公安战线退休的老侦察人员,办案能力相当出色。然而,在调查所名声渐渐打响时,却被勒令停业。随后,“私人侦探”这 一特殊民事服务形式,在北京、成都、沈阳、哈尔滨等地悄然出现。      1993年9月7日,公安部电话答复工商总局,明确要求取缔一切以调查为名的私人调查所。同年,公安部发布了《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 机构的通知》(公通字1993第91号)。然而,公安部这张并未公开的《通知》似乎并没能阻止调查业在中国迅猛地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3年10 月,中国已有调查类企业组织或机构(调查公司、咨询公司、信息公司、经纪公司、猎头公司、保安公司、危机管理公司等)近2.3万家,专业调查机构、调查业 从业人员近20万人。现在全国共有上百家从事私人侦探的机构,可是在他们的营业执照上绝对看不到“私人侦探”这四个字的,他们从事的只是“信息咨询”或者 “民间调查”。     自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偷拍偷录的音像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以来,“调查公司”在重庆、海南、广州、上海、宁波、泉州等地有“大张旗鼓”的架势。私人侦探 “福尔摩斯”现身泉州、一幅幅“调查公司”广告出现在海口、沈阳家长聘请私人侦探跟踪孩子行踪、中国的“调查公司”公司在重庆开峰会……的报道不断出现在 报端。      在这个背景 下,近年,北京等地私人侦探机构似乎也出现从地下走向公开的发展苗头,要说以前是偷偷摸摸开展业务的话,现在尽管都没有以‘私人侦探’机构名义,但以冠冕 堂皇的‘某某调查机构’的面目出现,甚至公开在报上做广告,已是不足为怪了。著名诉讼法学家、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张卫平教授认为,随着诉讼证明制度 的规范化,对证据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当事人要想胜诉,就要千方百计收集证据,而有的证据通过一般的方法难以获得,这就刺激了私人侦探的出现,形成一种市场 需求。      2003年12月,国家工商总局的一位负责人严肃指出:“国家的态度十分明朗,禁止私人开办侦探业务,至今尚无一例注册成功的。那些所谓‘私人侦探公 司’,都是打着咨询公司的旗号,超范围经营。对于‘打擦边球’的公司,按规定应该严厉处罚。”然而,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北京的许多法律服务机构取“调查中 心”之名,行“私人侦探”之实,表示“甭管合法不合法,给你办成事不就成了”。      日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外发布了《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里面提到在北京市范围里新办公司,工商局“不再限制经营范 围”,除涉及国家安全、人体健康、国家专控的商品和行业以及市政府所规定的必须审批的项目外,企业可以自主经营任何项目。据报道,北京市工商局企业登记处 处长贺庆财说:“今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只有49个字———‘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 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这个49字的工商审批新规,是否给私家侦探这个长了10年都处在半地下状态的畸形行业一线生计?据《青年时讯》记者采访,这个答案仍然是否定的,北京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一位负责人说:“这次放开经营范围的是指企业注册时,只需要工商部门的审批,而不用得到其他部门审批的行业。有的行业注册时除需要工商 部门的审批外,还需要其他相关部门的审批,那么这些行业仍受相关部门控制,不得放开。”      但记者调查的结果是,尽管有关部门严禁设立“私人侦探所”,可是市场需求的驱动下,北京各种冠以“专业调查中心”、“家庭调查中心”之名的“私人侦探所”仍然象雨后春 笋般出现在各个角落,他们尴尬而暧昧地活跃于法律边缘的同时,更多地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为此,北京中盛律师事务所王小明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私人侦探、或称为社会事务调查、商事事务调查、民事事务调查,尽管目前没有被法律所认可,其业务也被有关部门所禁止,但其社会需求和或变相的服务却是实际 存在,并且有日趋增多的趋势,究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随着中国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国民实际享有的权利(而不仅限于法律上的、理论上的 权利)不断增加,而与此相对应的权利保障机制并未健全和完善,导致这些权利被侵害的情况普遍存在。二、由于种种原因,政府机构、社会公共组织对国民权利的 保障对个体而言缺乏必要的及时性、针对性,并且这种保障的效率和成本不能满足权利人的愿望,使其转而求助于商业性的调查机构。三、当前中国参与社会经济活 动的机构和个人商业信用的低下、诚信度的欠缺和有关资信情况的虚假,使交易者缺乏安全保障,而通过调查机构掌握了解真实信息。四、司法部门在民事诉讼中采 取中立的态度,要求诉讼双方对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关证据,证据质量的高低及充分程度在诉讼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人们为了获得诉讼的有利结果通过专业化 的机构取得证据。         到底被谁养活?         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仅北京市冠以“调查公司”、“咨询公司”名号,在北京各大报纸上做类似侦探业务广告的公司就有数百家,如果包括地下“私人侦探所”在内,北京至少活跃着上百家“调查公司”,那么京城“调查公司” 到底被谁养活呢?      按照报纸上的联系方法,记者找到一名已有四年多从业经历的“私人侦探”朱先生, 这名“私人侦探”坦承,目前京城的调查公司主要业务来源主要还是进行婚外恋调查和债务调查。他说,在人们印象中,往往把私家侦探和“二奶杀手”画上等号。 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当然婚姻忠诚度调查是我们私家侦探的业务之一,但这只是其中一部分。记者从北京几家 “调查公司”了解到,他们的业务远不止这些,可以说是五花八门。换句话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只要你出钱,“调查公司”都可帮你搞定。比如执行案件、债 务纠纷案件及商业秘密调查。如果有人明明有钱,却故意欠债不还,委托人就可请“调查公司”帮助摸清对方财产状况和下落。假如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人窃取,企业 也可请“调查公司”找到企业所属产品被侵权假冒的情况和制假窝点。可以说,“调查公司”所接的活涉及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     朱先生说:“现在我们做得最多的业务就是查‘二奶’。这倒不是因为我们这方面最拿手,而是因为是私人行为,物质条件和信息资源也受到制约,使用的工具 就是汽车、能进行远拍和暗拍的照相、摄像设备,所以没法像人家外国侦探那样查凶杀案等比较大的业务。”他打开随身带的包,向记者展示了所有的“工作器 材”:几支韩国产的录音笔、两部微型数码照相机、摄像机、望远镜、对讲机等等。记者发现,这些器材都算不上高档或者“专业”,在北京市场上都能买得到。      “你们公司以什么方式服务呢?”听记者这么问,朱先生笑了笑得意地说:“像家庭琐 事,调查起来太容易了。你只需提供被调查人的单位、照片,我们就可以满足你的要求,不就是看他有没有第三者吗?我们每天在他下班的时候,蹲守在单位门口, 他去哪儿、与谁接触,我们随时会告诉你,保证把他查个‘底朝天’。以前我们就曾受一位女客户的委托,跟踪过一位先生,结果这位先生在外面真有外遇,经常和 一个女人出入高级宾馆……”      据北京一刚成立不久的调查公司透露,该公司成立两个多月来,就接到过百个电话。“这一类电话大多数是妻子们打来的。”一名私人侦探说:“她们的情绪都 很低落。”有一些则直接找上门来,大多抹着眼泪。“他为什么要出去包呢?”一名前来咨询的女士气愤地说:“如果过不下去,他可以提出离婚,离婚是光明正大 的事。”据了解,在调查公司受理的婚姻调查业务中,60%与家庭婚姻问题有关,其中多数是妻子调查丈夫在外是否“包二奶”,这种情况在北京很突出。      在阜成门附近的一家茶馆,记者以客户的名义约见一位姓李的“调查公司”经理,据这位经理透露,在北京,婚外恋的调查费用一般起价3000元,高则达到 10000元,再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线索多少、侦查难度、时间、开销等具体情况加价,而债务方面的调查由于需要动用“调查公司”的关系网四处“打点”,因而 一般收费在15000元以上甚至更高。收费方式一般是先交全部费用的一半或七成,余下费用待事成之后再一次性付清。李经理说,京城的“私人侦探”业虽然在 收费方面有一定的默契,但绝大多数收费都很有弹性,有时候同一家调查公司在受理类似的业务时收费就可能大不一样,在调查过程中讲好的费用也可能因情况改变 而增加,这都取决于调查公司与客户间讨价还价的情况。      在“调查公司”的墙上,记者看到上面挂着一个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在“经营范围及方式”栏内写着: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社会调查,科技产品 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李经理坦率地说,我们一般不在公司谈业务,都是在外面约个地方见面谈,觉得客户很可靠,才会带到公司。记者问:“从事私人调查的业 务合法吗?”“当然不合法了!但我们营业执照上有这项:社会调查。我们可以打‘擦边球’开展婚姻调查和第三者调查取证。实际上这些事情,我们不查,那给谁 查呢?男的‘包二奶’,公安局也没工夫管。”这位经理理直气壮地说。在和这位经理的交谈过程中,记者发现他一直非常小心地回避着“私家侦探”这个敏感的 词。     当记者问到公司人员组成情况时,李经理向记者透露说,现在做我们这行的主要是四种人:一种以前是公安侦察人员或退伍老兵,调查手段娴熟,行业素质较 高;二是律师;三是原先从事其他调查行业,最近转业的;第四种是一些并无相关经验的人员,只因有利可图而加入。就拿我们公司来说,现有5名专职调查员,兼 职调查员110余人。5名专职调查员中有3人是侦察兵转业,1人是特种兵转业,1人是退休的警察。兼职调查员都是各方面的专业人才,有退休警员、职业摄影 师、学计算机的,有学化工的,也有学法律的,绝对是专业水准。我招人的要求是:应变能力强,有一定法律知识,长相不能“太有特点”。李经理说,要做一个称 职的私家侦探并不是只会盯梢就行,私家侦探的门槛很高,首先要懂法律,在合法调查的前提下,还要学会用法律自我保护;其次要思维敏捷、具备一定的判断能力 和操作能力,比如要有较高的驾车技术等;最后要身强力壮,现在干这行的大多是25岁到35岁的年轻人,毕竟做私家侦探除了用脑还要有体力。       既然市场有需求,那么私家侦探们的日子一定活得很滋润。当记者问到 “调查公司”调查员收入这个敏感问题时,李经理笑了笑说,“私人侦探”还不是一个合法职业,但是,它却有很大的社会需求,所以我们的日子还不错,也算得上 社会中的高收入阶层。但目前业务还是很难开展。原因有三个:一是由于私人侦探属非法行为,不适宜大张旗鼓地公开做广告,所以业务无法进一步拓展;二是因为 受各方面条件限制,很多委托业务无法完成,客户也就会拒绝付费;三是由于私人侦探属非法行为,一些委托人常常‘黑吃黑”,这些人又往往都是“有点背景” 的,事成之后,他们如果不按谈妥的价格付费,我们也没办法。      据业内人士介绍,尽管“私家侦探”始终存在于地下,但收益却相当可观,庞大的市场需求和巨额暴利无疑是这个行业屡禁不止的原因。很多债务追索、产品质量调查都需要企业来承担,这造成企业对有一定专业知识的调查人员的大量需求。         暴露的问题不容忽视         记者在暗访中发现,由于“私人侦探”属于非法行业,没有纳入规范管理,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一些没有任何专业知识和职业背景的人混在其中,所以鱼目混珠,使得目前整个“私人侦探”行当显得十分混乱和不“规矩”。      问题一:利用顾客弱势心理进行欺诈。近两年,北京出现了众多打着信息咨询旗号的调查公司,业务范围涉及婚外恋、债务、商务等方面,由于涉及个人隐私, 多数客户在受骗后担心被别人发现,不敢声张或报警,而一些调查公司恰恰抓住了客户的这种心理,或肆意抬高价或以所掌握的私人隐私要挟客户以达到勒索财物或 中途卷钱失踪。      问题二:以盯梢为业挖隐私赚钱。北京的一些“调查公司”,专门替雇主调查指定对象的私人情况,搜集雇主所需要的证据,从中牟利。据一位“业内人士” 称,他能搞到客户所需的各种照片,他告诉记者,他们在调查婚外恋时,主要是对被调查者进行全天候跟踪监视,伺机进行偷拍、偷录、偷摄,而帮人进行债务调查 时,则主要是通过关系到银行、税务机关、工商部门查找被调查者的账号、税单、工商登记等凭证。 私家侦探容易触犯刑事法律。不少“私人侦探”都承认他们经常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获得的证件,这些行为已经违法。      问题三:收费贵手段低劣、违法。“如果是步行跟踪某人,每小时收费是300元,需要我们汽车跟踪,每小时收费600元,亦可以承包案件,查包二奶要 4000元。”这是某调查中心的“私人侦探”报的价。“雇佣他人收集信息本应当是无可厚非的,但目前的私人侦探机构多数是靠非正当的手段收集资料。比如有 的私人侦探还可以帮人离婚。他们会派人去勾引不愿离婚的一方,如果能够成功地拿到证据,提出离婚的一方就可以达到目的了。“如果男方非要离,可又抓不到女 的错,这就得来点损招。不过收费相当高,起码得一万元以上。” 北京某“调查中心”经理神秘地向记者透露:“这样的事情我们公司也做过,不过多是女的想找男的碴儿。公司派年轻漂亮有品味的大学生,故意制造机会让那男的 上套,一般用不了两次,没有不上钩的。相比之下,找女人的麻烦,难度大一些,因而收费也会高一些。”      问题四:高风险、侵犯隐私权。据新华社报道,2003年12月29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向媒体通报,现年39岁的黄伟(黄立荣)受雇于一家社会调 查事务所,当他用照相机、望远镜进行偷拍、监视时,被调查对象发现并被对方的打手殴打致死。这是北京首例民间调查者在侦探活动中死于非命。此案件一经披 露,“私人侦探”问题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的关注。表面上看,这是一起普通的杀人案,但在“私家侦探”和一些法律界人士看来,调查业出现这样的情况是迟早的事 情,这不过是民间调查业诸多问题的一次集中爆发,痛苦才刚刚开始。“私人侦探”机构在社会调查的名义下,在合法手段与非法手段之间寻求自己发展的空间,即 所谓打擦边球。正因为如此,“私人侦探”机构必然属于“高风险”行业。因为“调查公司”不是正规的部门,也不见得有多大实力,因此不可能有严格的制度和严 密的配合,往往是单枪匹马,一旦暴露,后果不堪设想。另外,“私家侦探”没有法律保障。他们在调查中往往是无孔不入,网罗所有可能得到的信息。如果把握不 好调查内容和调查方式,就比较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和侵害国家利益。     走进阳光的路有多远?     “私家侦探”能在中国存在,是因为有庞大的市场需求。那么,为什么不能给“私家侦探”一个“名分”,把这个行业纳入规范化管理呢?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许多人提出的这一问题,法律界人士的说法仍是针锋相对。      北京中盛律师事务所王小明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私人侦探行业,或社会商事、民事调查行业的出现,是社会需求的产物。这种需求总的来讲是合理的、 合法的,社会公众和政府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不能因为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而否定其合法性,因为在法制社会中,法律不明文禁止的,就应当是许可 的。也不能因为有个别调查、侦探机构存在违法经营,而否定整个行业的下当性和合法性。     首先,侦探或调查机构并不必然侵害公安、安全、检察部门依法享有的侦查权。虽然国家法律规定公安、安全、检察部门享有刑事案件的侦查权,但调查或私人 侦探机构从事的业务主要并不在于此,而在于了解民事、商事等方面有关事实的真相,获取真实信息,搜集有关证据线索。这些业务范围并没侵害公安等部门专享的 侦查权。其次,侦探或调查机构也不必然侵害公民的隐私权。根据现实情况来看,求助于调查机构的,往往是权利易受到侵害的弱者一方,如合法的婚姻关系受非法 的侵害,对侵害者而言其不合法的见不得人的事实,并不是法律所保护的“隐私权”。     针对北京社会调查和侦探机构存在的现象,王小明认为:一、实事求是地看待其积极的、合理的一面,宜导不宜堵,扬长避短,允许其存在和发展,同时制订法 规进行制约和规范。二、严格划定其业务范围,对可能使用的违法手段进行严格限制。三、制订进入该行业的机构和人员的准入资格,防止不良人员进入该行业。 四、对该行业的管理制度、工作程序、收费标准及服务质量进行规范,以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位专家指出,“私家侦探”的出现有社会、经济等多方面原因,想彻底禁绝有一定难度。目前中国的公检法机关对公权范围的维护尚且吃力, 对某些私人权利的救济就只能爱莫能助了。在所谓的“公力救济”无法确保每个企业和个人的权利得到足够的保护时,“私家侦探”的出现就不可避免。另外,中国 民间社会对“私家侦探”存在一定潜性的消费需求,社会上一小部分人也正是看到了这样的群体,在利益的驱使下干起了这种赚“不见光”钱的职业。      私家侦探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是目前争论不休的一个焦点问题。反对者认为,“私家侦探”获取证据手段易违法,证据证明力不好确定;容易侵犯隐私权;缺乏相应的配套法律措施,不易对其管理和规范。      支持者认为,看待一个行业,首先应当看这个行业是不是社会需求,这个行业对社会是否有益或是否是对社会有益的补充,是否能起到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的作 用,不应只看这个行业里的个别现象。至于从业者素质难以保证、委托人目的难以确认、工作方式、收费标准、管理等方面难以规范等问题,都是由于这一行业处于 地下、半地下状态形成的。唯有实体合法了,程序才能真正规范。      目前,中国工商机关没有批准一家私人侦探所的执照,眼下北京的一些私家侦探大多打着“调查中心”、“信息咨询”的旗号在营业,他们是继续“打擦边球”,求得“夹缝”中的生存,最终走入正轨?还是死路一条,终归难逃取缔的命运?     多位法律界人士认为,私家侦探要想在中国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不仅是一个法律地位、准入标准、行业规范、资格审定标准确立的问题,更是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建立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私家侦探行业的理性思考和研究,正视这一社会现象,尽快解决其存在的种种问题。

美国男子雇侦探查妻子是否出轨 结果让人“无语”

 台媒称,美国犹他州一名丈夫怀疑自己的妻子外遇出轨,请了私家侦探暗中调查,果然被他抓奸在床,不过巧合的是,除了妻子外遇被活捉,其外遇对象还是这名侦探未满18岁的儿子,让他相当震惊。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9月11日报道,这名男子的妻子Amber Telford是一名舞蹈老师,两人育有三名子女,因为男子发现妻子无缘无故买青少年的衣服,又去了迪士尼乐园游玩,这让他觉得情况不太对,于是他请了私家侦探暗中调查,没想到真的让他活捉妻子与“婊弟”在床上缠绵,而妻子外遇的对象竟然就是这名侦探的未满18岁的儿子。     报道称,Amber事后坦承自己与未成年的孩子发生性关系,更招认一开始是她先主动挑逗这名未成年的孩子,而两人发生性关系的场所除了自己的家里,还移地挑战刺激,到女子的母亲家中床战,更在车上大搞车震。     报道称,据了解,女子被指控与未成年的青少年发生性关系,遭判处33天监禁与150小时的社区服务,更在事迹败露后两个月与丈夫离婚,而自己的舞蹈工作室也因此解散停业。   无独有偶,美国犹他州此前也有一名英文女教师被3名学生家长指控性侵。

寂寞让我背叛了家庭!上海调查取证故事

推荐案例:   故事茵茵是个乡下的姑娘,因为家里生活条件不太好,所以初中毕业之后没过几年就结婚生子了。当时父母也没有期盼她能赚钱养家,只希望她好好的就行,但是谁知道结婚之后她竟然搞起了婚外情。   其实当父母说让她结婚的时候她还是有些排斥的,但是没办法在农村就是那样,到了婚嫁的年龄,就会成家,有时候也不会谈什么感情,只要能安稳在一起过日子就可以了!一转眼七年过去了,茵茵还是雷打不动的过着同样的日子,忙农活、照顾孩子和婆婆。   前几年流行起了外出打工,而且村里也有很多人在外面赚了大钱,于是茵茵的丈夫赵强也希望能够出去闯一闯,在农村男人的决定一般就是自己说了算,茵茵对于丈夫外出打工也是支持的,只是可怜孩子还那么小,就失去了父亲的陪伴。   可是让人想不到的是,赵强见过了外面的灯红酒绿之后,他居然开始学坏了,村里回来的人说,赵强在外面有了女人,而且这些年赵强出去赚的钱没有往家里寄一分,看来全都用来养外面的女人了,这可就苦了茵茵,她一个人不但要照看孩子,还要赚钱养家。她听到这些流言蜚语之后心里非常难过,总觉得自己遭到了背叛,但是没办法,她没有证据,也没有办法反抗。   就在前不久婆婆生病了,家里钱不够了,她就去医院暂时找了个医生。据说他医术高明,在村民之间很有人气,当茵茵说出自己的难处以后他还免费治疗。医生了解到茵茵家里还有一个孩子要照顾,于是主动去茵茵家里给她婆婆看病,茵茵很是感激!   时间久了,她就对医生有了好感,因为医生没少帮茵茵的忙,茵茵也经常替医生缝缝补补,做做饭。两人境遇相似,在这样的条件下互相扶持,很快便产生了情谊,便真的就在一起了。他知道这样做非常不对,茵茵为了孩子的尊严没有将事情公之于众,但乡里好多人也知道这个事情,但大家心照不宣。   后来茵茵的丈夫因为在外面混不下去回到了乡里,知道了医生和茵茵的事情后,大闹了一场,把茵茵打了一顿。但是茵茵却不屈服,说自己出轨也是情有可原的,作为一个留守妇女,自己的丈夫在外面乱搞,自己在家因为寂寞搞婚外情又算得了什么。赵强听了以后便沉默了,因为他心虚。 --本文 关键词: 

非法同居如何分割财产?上海私家调查解答分割规定

推荐案例:   非法同居如何分割财产?解答分割规定有一些有配偶的和第三者生活在一起,是属于非法同居的行为,非法同居的现象,在当今社会是大量存在的,虽然法律对这方面的规范很少,但是非法同居扔是存在很大的风险,非法同居是与合法婚姻关系相对而言的,那么非法同居如何分割财产?   一、非法同居如何分割财产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一般情况下: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如果是不适合分割的财产,可以归展于男女双方一方所有,并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对双方共有或是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由双方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取得企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非法同居如何分割财产   二、非法同居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非法同居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一旦双方的感情发生了变化,这些财产如何分配便成为十分刺手的问题。而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非法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虽然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但并非适用婚姻法的规定来处理,而是原则上按照等分原则,并应结合各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来分配。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   当然要看同居的双方的具体情况的,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重婚罪。这样的罪名是属于不告不受理的,也就是说需要由原告的起诉法院才会受理。不存在以上情况的话,目前在国内是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本文 关键词: 

查婚外情注意事项有哪些?上海婚姻调查取证公司解答

推荐案例:   查婚外情注意事项有哪些?上海婚姻调查取证公司解答许多夫妻离婚可能是因为一方有婚外情,这个时候居然一方掌握了有利证据就会在法院判决的时候有着绝对优势这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对于查婚外情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查婚外情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般来说,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   一是“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调查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查婚外情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婚外情如何诉请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三、婚外情离婚如何调查取证   注意搜集五类关键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   因一方或即使不以夫妻名义但形成婚外同居关系、实施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或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本文 关键词: 

上海婚姻出轨调查出轨能给男人带来什么?

推荐案例:     出轨能给男人带来什么?上海婚姻出轨调查为你解答:A、满足了叛逆心理、B、从情人身上获得成就感、C、感官上的刺激     婚姻不是一张彩票,即使输了也不能一撕了事     日常生活中人们也常说“婚姻并非儿戏”,我们甚至给婚姻冠以“神圣”的名义。     似乎这世间所有的感情,任凭爱得再轰轰烈烈,没有步入婚姻,好像就是失败的、没有结果的。     人为的赋予了婚姻太多的意义,正因如此,那些背叛婚姻有了婚外情的人,显得十分不可原谅。     出轨能给男人带来什么?A、满足了叛逆心理     在出轨已经屡见不鲜的今天,比起批判那些出轨的男人,我更好奇,婚外情究竟能给他们带来什么,让他们如此乐此不疲。     “我循规蹈矩已经太久了,太想放纵自己一次了!”     这是婚外情调查45岁的林先生出轨后的感受。     他是那种周围人公认的“老实人”,从小打到按照家长和老师的标准,长成一个合格的社会人。     他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读书时代不逃课不打架,在老师和家长眼里是好学生,是同学眼里的书呆子。     步入社会后也按部就班的工作、和家里介绍的对象结婚、生子。     40多年的人生过去,他的生活状态始终一成不变,从未做过任何“出格”的事情,一直规规矩矩的活着。     这样一个半生都为了“规矩”活着的男人,在某天遇见了一个女人后,突然变得“叛逆”了起来。     “当我遇见她的时候,我觉得我整个人都活过来了,我什么也不想管,就想和她在一起,要是下一秒天塌下来,这一秒起码我还能吻她!”     十几岁少年才会说中二话语,从年近半百的林先生嘴里说出来,不可思议却又分外真实。     面对身边人对他出轨的指责,林先生很直接的承认了:     “是,我就是出轨了,我知道这不对,不合规矩,那又怎样?我规矩的活了半辈子,够了!规矩不也是人定的吗?规矩就一定是对的吗?”     这段婚外情,极大的满足了林先生迟来的叛逆心理。     他宛如回到十几岁的时候,为了心中的姑娘与世界为敌,与世俗对抗,也许他心中还觉得这是浪漫而伟大的。    出轨能给男人带来什么? B、从情人身上获得成就感     男人娶了老婆,感情上的交流和地位上是平等的,这种平等使得他们不能高高在上。     也许是多年的封建思想残留,又或者骨子里生来的卑劣,很多男人并不满足于这种平等,他们不希望妻子和自己平起平坐,更接受不了妻子比自己强势。     很多娶了女强人做老婆的男人,总会选择出轨,并且还卑鄙的将责任怪罪于妻子。     当妻子无法满足他的大男子主义,男人便会倾向于从情人身上寻找成就感。     《完美关系》里的崔英俊是个靠老婆的软饭男,能力配不上野心,只能憋屈的当个家庭主妇。     在强势能干的斯黛拉面前,他是无能的,他自卑于这种无能,便背着妻子养了个情人。     他给情人住漂亮的房子,给她买奢侈品包包,每当在老婆那里受了气都来情人这里寻安慰。     用钱买来的情人,他可以在她面前尽情展现自己的男子气概,她不会忤逆他,只会顺从夸赞他。     这种情人的顺从是他从斯黛拉那里得不到的。     崔英俊的婚外情就是典型的从情人身上寻找成就感,他压根没打算和能干的妻子离婚,却又迫切希望得到女人的认同。     在这种矛盾下,他有了婚外情似乎是意料之中的事。     无用而被妻子看不起的男人,多半想的不是怎么让自己变得有用,而是找一个情人来转移自己的失落。     也许他们内心还会洋洋得意的想着:     “你看不起我又怎么样,有的是女人讨好我。”     就像很多成功的男人,为了证明自己成功总是要拥有很多漂亮的女人,女人越多他越成功;一事无成的男人也会有这种想法,在女人乡里醉生梦死,以此来证明自己的“有用”     出轨能给男人带来什么?C、感官上的刺激     有句话说的好: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人总是会对自己没有得到东西念念不忘,即使老婆年轻漂亮,外面那些没碰过的女人也总是新鲜的。     婚外情调查侦探看过一本小说,女主跟老公年少相识,从校服到婚纱,老公对她好的不得了。     可就是一直表现得特别爱她的男人,背地里却耐不住寂寞,勾三搭四。     他瞒她瞒的死死的,日常生活里体贴备至,看得出来是很爱这个妻子的。     即使这样,也拦不住他出轨,他不和那些女人有情感交流,就是纯粹的一夜情,一夜过后再不联系,接着回去做他的好丈夫。     如果说他不爱自己的老婆,他又确实对她很好,所有的财产都记在女方名下,老婆所有的喜好记得清清楚楚,每一次节日、纪念日都不落下惊喜。     有情人要求和他在一起,他当即拒绝,说自己只爱老婆,而且钱全在老婆那里,跟了他什么也得不到。     他好像就是单纯的追求感官刺激,只享受肉体上的欢愉,精神上还是忠于妻子。     然而这种忠诚,无疑让人觉得恶心。     因为被恶心到了,小说我没看下去,名字也记不清了,只有当时的那种恶心感多年如一日在脑海里停留。     我不知道作者写这种情节的用意是什么,本以为小说都是虚构,然而现实远比小说夸张。     很多男人找婚外情,真的没有特别理由,他在乎老婆,他不打算离婚,他也不想和情人发展出真爱,他就是单纯的、想要尝试不同的女人。     婚外情带来的感官上的刺激,让这些男人欲罢不能。     不论男人找婚外情是为了什么,想从婚外情里得到什么。在已经和一个女人建立合法关系的前提下,去和另外的女人勾搭都是不对的。     婚姻走到最后,拼的都是人品,比起用道德束缚自己,更多人选择的是放纵。     而更残酷的是,作为感官动物,只要人的欲望不消失,婚外情也就不会消失。 --本文 关键词: